央廣網喀什6月30日消息(記者張孝成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新疆喀什地區兩級法院近日對69件涉暴恐案件進行公開審判,依法判處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,另外100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。
  新疆政法委昨天通報說,25日當天,喀什地區兩級法院在喀什市、疏附縣等11個縣市對69件涉暴恐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,依法判處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,其餘10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。這次宣判的113名被告人犯有組織、領導、參加恐怖組織罪、傳授犯罪方法罪、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罪、窩藏包庇罪、幫助毀滅證據罪、非法拘禁罪等罪行。
  這次公開宣判除了對直接組織、領導、參與恐怖組織、傳授犯罪方法的被告人處以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重刑外。還對煽動民族仇恨、窩藏包庇犯罪事實的被告人處以10年刑罰。這在過去比較罕見。比如,2014年5月,被告人吾布里塔里甫利用網絡聊天軟件,接收境外暴恐組織發佈的反動虛假信息,先後向多名微信好友轉發。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
  被告人司馬義·買買提艾力明知牙克甫·吾布力等6人是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,還將其藏匿,並追隨犯罪分子潛逃。法院依法以窩藏包庇罪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。社會各界對喀什地區依法集中宣判涉暴恐案件拍手稱快。
  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,對於犯罪事實確鑿、危害巨大的涉暴恐案件就應該嚴厲打擊、快審、嚴判,不如此不足以遏制暴恐高發勢頭;旁聽群眾表示,過去對脅從犯罪的行為人大多處以刑拘教育、勞動教養處罰,這次對煽動民族仇恨、窩藏包庇通緝犯和幫助罪犯毀滅證據的被告人依法給予嚴判重罰,這是一種導向,將警示社會行為人站穩立場,堅決與犯罪分子劃清界限,否則從犯也可能被深究、重判。  (原標題:新疆喀什地區公開宣判69件涉暴恐案 113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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