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4月22日下午,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8歲女孩李微微為救落水小同伴,不幸溺水身亡。事發後,當地政府曾打算為其申報“見義勇為”稱號,卻未獲得批准(見本報昨日報道)。昨天下午,當地綜治辦決定,將依照規定,為李微微申報評定見義勇為先進個人。
  多數網友認為該評
  但不能在公共平臺上大做宣揚
  四川達州8歲女孩“見義勇為”卻未獲稱號事件被報道後,在網上引起熱議。網友也是眾說紛紜,基本分為三種情況:
  認為不評。有網友直言:“你就是把小女孩追認為英雄又能怎麼樣。我也不提倡這做法,這樣的結果多是更悲慘。小女孩好樣的,天堂里願你歡樂。”“如果你們有孩子,你們也會讓他們見義勇為嗎?不提倡不鼓勵早就出來了,我們的學校前前後後說過好多次。評獎就是承認和鼓勵,你們怎麼不能理解他們的良苦用心呢?”
  認為該評。“首先,見義勇為是一種精神,我們鼓勵的是這種精神。所以,我們應該給這個小女孩見義勇為稱號,因為精神不朽。”這些網友的觀點是,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,不能讓英雄既流血又流淚,追加個名譽是應該的。
  認為該評,但需要說明不提倡。更多數網友則認為,未成年人首先要保護好的是自己,不該提倡這種冒著生命危險去救助他人的行為。但微微的事情既然已經發生,應該對這種精神給予認可,但不能在公共平臺、媒體以及學校進行大做宣揚。
  當地政府決定認定
  已安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申評
  昨天上午,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目前,縣政府在考慮到網友的意見後,決定認定李微微見義勇為行為。
  “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後,在網上引起熱議。”胡小偉稱,鑒於網友的三種看法,綜治辦進行了研究,按照《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》第二條,按程序對李微微見義勇為進行認定,且予以表彰。李微微的行為符合規定,之前沒有為其申報,只是考慮到她是未成年人的因素。直到前天為止,縣綜治辦都沒有否定李微微的這種行為是見義勇為行為,只是沒有確認。
  縣綜治辦準備按照程序,為李微微申報評定。目前,綜治辦已經安排周家鎮黨委政府把該事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報。然後,對此進行核查,調取相關的證據材料。最後,向縣政府提出申報,對李微微的行為予以確認,進行表彰。而且,綜治辦已經通知李微微的父親,將會與其面談,並將整個過程和需要的時間通知他。
  專家認可當地做法
  當地決定認定但不提倡是正確的
  我國當代著名社會學家、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孝正評價稱,當地政府的做法是正確的。對於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行為,絕不能提倡,應當本著不反對、不禁止的態度去處理。
  周孝正指出,2006年國務院頒佈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之後,社會各界都重視起保護未成年人。“不提倡、不宣傳、不鼓勵”原則,實際上彰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和關愛。而且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。讓孩子學會做人、學會做事、學會求知,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,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,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,這是家庭、學校、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。
  “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後,全國各地小學校的賴寧像已經全部摘除。”周孝正稱,讓未成年人尊重和善待生命的其中一點,就是防止盲目、不顧及自己安危地去幫助他人。目前,一味鼓勵賴寧小英雄的勇敢事跡是不正確的。未成年人有緊急避險權,家長和學校應當教育孩子,看到有人遇到危險時,應該自己先躲在安全地帶後,再報警尋求幫助。
  本案例中微微的父親,極力想為女兒爭取見義勇為稱號可以理解,但不能支持。未成年人效仿能力強,宣傳這種不顧自己安危而去營救他人的精神,對未成年人沒有積極意義,政府不該提倡該行為。當地政府先未能給予其稱號,在考慮到大部分網友的呼聲後,決定為微微認定見義勇為稱號的同時,聲明不提倡這種行為,是正確的。  (原標題:大竹縣決定為8歲女孩申報評定見義勇為稱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y49lybnq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